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俄罗斯新西伯利亚航空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内容分类: 税务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国税函[1998]148号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98-03-11 生效日期:1998-03-11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民航总局《关于新西伯利亚航空公司开通新西伯利亚至天津往返定期航班的通知》(民航运函[1998]87号)转发你们。请按照我国和原苏联政府于1991326日在北京签订的民用航空运输协定第十三条、以及我国政府与俄罗斯政府于1994527日在北京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第八条的规定,对新西伯利亚航空公司在我国经营国际运输业务取得的利润和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对于该公司在我国设立的代表机构中属于俄罗斯国民的雇员取得的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附件: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新西伯利亚航空公司开通

 

  新西伯利亚至天津往返定期航班的通知

 

  (1998216日 民航运函[1998]087号)

 

  华北管理局

 

  根据中、俄两国政府民用航空运输协定及会谈纪要的有关规定,俄罗斯新西伯利亚航空公司将于1998222日起开辟新西伯利亚至天津的往返定期航班。具体计划如下:

 

  航班号:s78578

 

  机型:il86

 

  班期:周四、日

 

  航线:新西伯利亚——天津——新西伯利亚

 

  具体航路及时刻以空管部门批复为准,请各有关单位大力协助,做好航班开航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