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外交部办公大楼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有关手续的通知

  内容分类: 税务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国税函[1997]192号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97-05-01 生效日期:1997-05-01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近接外交部《关于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办理办公大楼工程免税的函》(外行函[1996]51号),该部要求尽快办理其办公大楼工程免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有关手续。根据国务院领导对我局、国家计委请示(计投资[1992]2619号)的批复精神,请你局为外交部办公大楼工程办理免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手续。
  特此通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