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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科学院院士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失效 | |
文 号:国税发[1994]118号 | 发文机关:国务院 | |
发文日期:1994-05-04 | 生效日期:1994-05-04 |
经国务院批准,对中国科学院院士(以前称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的院士津贴(以前称学部委员津贴),按每人每月200元发给,并免征个人所得税。特此通知,希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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