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开发银行呆帐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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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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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国税函[2006]1173号 |
发文机关: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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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06-12-05 |
生效日期:2006-12-05 |
河北、山西、安徽、江苏、广东、云南、贵州、四川、西藏、新疆、陕西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近接《国家开发银行关于申请呆帐核销税前列支的请示》(开行发[2006]242号)。经研究,现就国家开发银行呆帐损失税前扣除问题通知如下:
根据来函及所附材料反映,国家开发银行经国务院批准核销了18笔呆帐损失(本金损失),金额总计为1766732664.10元(详细情况见附件)。根据《金融企业呆帐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呆帐损失税前扣除审批事项的通知》(国税发[2003]73号)的有关规定,准予上述已核销的18笔呆帐损失按税法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附件:国家开发银行呆帐损失项目清单
序号省借款人名称项目名称损失金额
1新疆新疆塔里木炭黑有限责任公司塔里木1.5万吨硬质炭黑项目69600000.00
2四川北海国际招商股份有限公司兼并784厂9600000.00
3四川广元机场建设管理局广元盘龙机场建设28000000.00
4四川四川华丰集团公司新型连接器项目技改48000000.00
5陕西国营第七八二厂新一代军用雷达生产线改造工程项目15000000.00
6陕西西安向阳航天工业总公司西安向阳航天工业总公司脱险调迁项目43000000.00
7新疆司法部直属煤矿管局新疆布雅露天煤矿16320000.00
8贵州司法部直属煤矿管局贵州省安顺煤矿155770000.00
9云南司法部直属煤矿管局云南省小龙潭煤矿180950000.00
10江苏江苏监狱管理局洪泽农场等9个项目153200000.00
11广东广东省监狱管理局石坪监狱水泥厂等18个项目77142664.10
12安徽众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淮北众城35万吨水泥生产线175950000.00
13山西华晋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晋焦煤集团公司离柳矿区200000000.00
14河北峰峰矿务局梧桐庄矿梧桐庄矿井70000000.00
15河北蔚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蔚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崔家寨矿井120000000.00
16河北峰峰矿务局大淑村矿大淑村矿井360000000.00
17江苏徐州观音机场总公司飞行区4、跑道长2800米、航站楼20000平方米34670000.00
18西藏西藏罗布萨铬铁矿西藏罗布萨铬铁矿9620000.00
合计 176673266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