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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达2006年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免征车辆购置税公务车计划的通知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国税函[2006]287号 | 发文机关:国务院 | |
发文日期:2006-03-23 | 生效日期:2006-03-23 |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新购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具体操作办法>的通知》(国税函[2005]671号,以下简称《办法》),对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申请2006年计划购置的公务车(免税指标详见附件),请严格按照《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为车主办理免税手续。免税车辆照片请在总局ftp服务器“local/流转税司/消费税处/免税图册/2006年免税指标”地址下载。
附件:2006年奥组委免税车辆指标清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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