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服务热线:400-820-2536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免河北省廊坊市中棉储运中心等3户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批复 |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失效 | |
| 文 号:国税函[2004]101号 | 发文机关:国务院 | |
| 发文日期:2004-01-18 | 生效日期:2004-01-18 |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免征廊坊市开发区中棉储运中心等3户企业2003年度城镇土地使 用税的请示”(冀地税发[2003]87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鉴于廊坊市中棉储运中心、北京外企联谊中心有限公司、华糖大酒店3户企业,因下岗职工较多,亏损严重,经营困难,为支持企业发展生产,保持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七条和《国家税务局关于适当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审批权限的通知》国税发[1992]053号通知规定的精神,同意对2003年度廊坊市中棉储运中心城镇土地使用税446269.16元、北京外企联谊中心有限公司城镇土地使用税496000元、华糖大酒店城镇土地使用税123602.88元予以免征照顾。
|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 FCouncil |
![]() 御财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