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中国最大的创新领先的财税经理人专业实战经验分享会员机构
×

编辑会议备忘录

活动中将安排现场提问互动环节,如有任何内容希望与活动嘉宾交流,请将您的内容填写在以下方框中!
×

我预约的录音

×

邀请同事

单位名称:
邀请人数: 费用:¥0 /人
人员名单:
×

确定注册

备注(如有其他参会者,请务必填写参会姓名、电话和邮箱):
服务热线:400-820-2536
不限

海关估价体系梳理及其视角下的转让定价解析

时间:2016-10-18  14:00-15:15 地点:不限 限定人数:150人

参与对象:中外资企业中高层财务管理人员(总监/经理/主管)

非会员:¥1,000
会员:联系CS@fcouncil.com或400 820 2536成为会员,享会员价


活动描述

 

价值要点

1.     系统梳理海关估价的方法

2.     深度剖析海关估价与转让定价的关系

3.     解析特许权使用费在海关估价中的风险点及应对技巧

4.     帮助企业了解申报价格如何在海关和税务局中取得平衡

同行困惑

1.     希望对海关征税价格的标准做一个讲解,总觉得不是很透明,尤其是一些调整项目,可计入和可扣除的项目希望能讲解的清楚一点,可计入的比较关注特许权使用费,比如商标附着在商品上就是可以计入的吗?

2.     最近刚出的这个42号公告,对海关有什么影响吗?因为42号文对这个同期资料的要求更多更严格,那对这个我们应对海关稽查的话,会不会有用?另外,我们支付的服务费比较多,这个对我们的申报价格会不会有影响?

3.     我们比较关注海关对待非贸付汇的态度。以前因为是向境外同一家公司进口零件,同时我们也有向这家公司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海关认为这个就应该算进我们的进口成本里面,跟海关抗辩过,但最后还是要补交。这种情况有没有什么比较好的处理方法?

4.     我们公司还会涉及到一些商品质量赔偿的问题,既有境外赔偿给我们,也有我们赔偿给境外的,这种费用是属于贸易还是非贸易呢,海关是如何看待的?另外,货物质量或者其他问题会造成价格折扣或坏账,从而导致海关和税务局对于同一批货物所产生的收入记录并不匹配,针对这种情况有没有比较好的建议指导呢?

分享嘉宾

包先生 致同  供应链税务与关务合伙人

包先生自2003年开始在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专职从事中国供应链税务与转让定价咨询业务。20088月,包先生加入Grant Thornton致同,现任供应链税务与关务合伙人。对各类供应链税务、转让定价及海关估价项目都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包括筹划、风险评估、文档准备、争议管理与支持、预约定价安排等。包先生对转让定价与海关估价调查防御和争议管理特别富有经验。他曾经成功地帮助过在上海、江苏、浙江、河北、广东等地的企业进行相关的防御,参与同主管税务机关与海关的谈判。

包先生向超过200家企业提供过相关咨询,其中绝大多数是财富500强跨国集团在华投资的企业。涵盖的行业有电子、化工、钢铁、农业、汽车、医疗、IT、餐饮、运输、奢侈品、零售、批发、公用设施、银行金融、外包服务等等。

活动议程

14:00  主持人致辞

14:05 正式开始

1.       海关估价的法律体系框架

   海关估价新动向

   海关估计方法

l   主要方法:成交价格法

   调整项目的内容(应税/非应税)

l   重点调整项目——特许权使用费

   海关另行估价的风险

   如何应对海关估价的质疑

2.       海关估价VS. 转让定价

   42号公告对海关估价的影响

l   特殊关系对成交价格的影响

l   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在海关估价中的风险点及应对技巧

   同期资料对海关估价的作用

   企业的申报价格如何在海关和税务局中取得平衡

   如何降低企业的涉税风险

15:00-15:15 Q&A


联系我们
客服专线:400 820 2536 咨询专线:400 820 2536
咨询邮箱: 解答邮箱:cs@fcouncil.com
备忘录
暂未登陆,无法操作
活动资料
暂未登陆,无法操作
付款方式

银行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桥支行
帐户:121908638710202

注意事项
1、如确认参加此活动,请尽快报名以便我们为您安排席位; 2、如您有相关问题希望与活动嘉宾互动,请尽快将您的问题提交给F-Council,我们将尽量为您安排; 3、活动确认函将于活动前1-3个工作日发送至参会代表邮箱,届时请注意查收,若未如期收到请及时致电咨询; 4、F-Council不排除活动嘉宾因临时时间变动无法如期出席的可能性,如发生类似情况,我们将第一时间通知参会代表; 5、F-Council对上述内容具有最终解释权。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