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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设机构涉税热点问题探讨一一论外派人员,服务费,特许权使用费,常设机构判定等

时间:2015-09-24  14:00-15:30 地点:不限 限定人数:150人

参与对象:中外资企业财务/税务 高层决策人员/中层实操人员(总监/经理/主管)

非会员:¥1,000
会员:联系CS@fcouncil.com或400 820 2536成为会员,享会员价


活动描述

 

活动价值
1.目前企业面临关于常设机构的常见问题
2.合同条款中如何设置有利于常设机构、特许权使用费等问题的判定
3.企业如何与税局就常设机构相关问题进行沟通,如何反证企业为非常设机构
4.税局判定常设机构的标杆是如何的?税局与企业如何达到一个平衡?
5. 对外支付领域的最新发展(16号公告)

同行困惑集锦:

1.对于跨国企业,关联交易中,IT的技术服务费是无法避免的,例如在新加坡总部的IT部给境内企业产生了一笔技术服务费,企业将其认定为技术服务费,而税局认定为特许权使用费,需要交纳10%的预提税,企业应如何拟定合同以规避特许权使用费的问题?如果如何完善规避合同的发生地从而避免税局将其核定为此交易全部发发生在境内?如何与主管税务局有效沟通?

2.大型跨国企业,税所相对比较强势,在任何外国派遣人员来华所产生的经营活动,都直接判定为常设机构,哪怕不构成常设机构的基本条件也将其判定为在境内产生的关联交易,视为常设机构缴纳所得税,企业应该如何与税局沟通以争取自己的利益?提供哪些具体的资料文件证明此交易为非常设机构?

3.大型跨国企业,税局每次在交税的时候需要企业反正此次交易不属于常设机构,需要提供服务的合同,服务内容,服务人员以及相应的护照,来华时间截点等等一系列明细,企业每次来华人员上千,无法一一具体提供,是否有好的办法可以解决这类问题?是否有个标杆是与税局达成一个平衡点?

4.关联交易比较多,比较咨询服务、IT服务费费用如何归集,这些费用的区分,税务局是如何看待的,每一类的风险点在哪里?如果是主动收入,是否构成常设机构?境内外的划分比例又是如何界定的?

5.非居民企业派遣人员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派遣企业负担的被派遣人员的工资、薪金是否全额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派遣企业确定被派遣人员的数量、任职资格、薪酬标准及其在中国境内的工作地点?如何拟定派遣企业、接收企业和被派遣人员之间的合同协议已规避常设机构?

6. 此公司为工作安装制造型企业,企业向境外购买一批进口设备,在缴纳税的时候税局要求看合同,认为是否境外也向企业提供了安装服务费用?是否满足了常设机构的条件?企业目前想了解税局需要哪些资料来证明此企业不是常设机构?

 

分享嘉宾

税务高级经理  安永中国 蒋国伟

蒋国伟先生是安永上海的税务高级经理,曾经被外派至安永香港工作。蒋国伟先生为跨国企业投资中国提供税务咨询和转让定价服务已有十年的经验。

蒋国伟先生熟知中国税收法规,曾为诸多跨国企业提供税收服务。具体项目包括:预约定价安排的谈签,税务风险应对和税务调查谈判策略,大额跨境支付的税务处理和筹划,跨国企业派员来华税收筹划,税务合规性服务,以及从优化税务结构和商业运作角度提出企业重组意见和建议等。

蒋国伟先生为诸多行业的跨国企业提供过服务。这些行业主要包括:工业产品行业、高科技行业、房地产行业、消费品行业和农业等。

 

活动议程:

14:00-15:15

—企业视角:常设机构常见问题
√ 对外支付领域的最新发展(16号公告)
√ 劳务性常设机构VS外派人员VS服务费
√ 劳务性技术费与特许权使用费的划分
√ 常设机构VS服务费VS合同拟定
企业规避常设机构风险的常见措施
√ 税局判定常设机构的标杆鉴定
√ 如何向税局证明企业不属于常设机构?
√ 证明常设机构所需要的资料文件
√ 如何在费用产生时与税局进行有效的沟通从而规避常设机构问题?
同行困惑问题解析
15:15-15:30
Q&A

相关政策:

国税法{2010}75

http://hd.chinatax.gov.cn/guoshui/action/GetArticleView1.do?id=109865&flag=1

国税法{2010}19

http://hd.chinatax.gov.cn/guoshui/action/GetArticleView1.do?id=76567&flag=1

国税法{2009}114

http://hd.chinatax.gov.cn/guoshui/action/GetArticleView1.do?id=10455&flag=1

国税法{2009}19

http://hd.chinatax.gov.cn/guoshui/action/GetArticleView1.do?id=5787&flag=1

国家税务总局{2013}19

http://hd.chinatax.gov.cn/guoshui/action/GetArticleView1.do?id=217829&flag=1

国税函{2009}507

http://hd.chinatax.gov.cn/guoshui/action/GetArticleView1.do?id=75014&flag=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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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桥支行
帐户:121908638710202

注意事项
1、如确认参加此活动,请尽快报名以便我们为您安排席位; 2、如您有相关问题希望与活动嘉宾互动,请尽快将您的问题提交给F-Council,我们将尽量为您安排; 3、活动确认函将于活动前1-3个工作日发送至参会代表邮箱,届时请注意查收,若未如期收到请及时致电咨询; 4、F-Council不排除活动嘉宾因临时时间变动无法如期出席的可能性,如发生类似情况,我们将第一时间通知参会代表; 5、F-Council对上述内容具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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