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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价值要点:
1. 专业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8号)
2. 分析48号公告起草背景及背后意义
3. 48号公告对企业的影响 
新政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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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总发【2015】48号  | 
			
				 国发[2015]27号  | 
			
				 财税【2009】59号  | 
			
				 税总发【2010】4号  | 
			
				 财税【2014】10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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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确了重组的当事各方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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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废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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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汇算清缴时进行申报并提交相关资料。 
 其他当事方需持经重组主导方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报告表及附表和申报资料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 
			
				 取消“企业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条件业务的核准”要求  | 
			
				 第十一条:申报备案(废除) 第四条第一项:企业发生其他法律形式改变  | 
			
				 第十六条:税务机关确认(废除) 
 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二十四条,二十五条,二十七条:资料准备(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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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新定义完善了重组主导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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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废除)  | 
			
				 第一,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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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重组日的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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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重组业务完成当年  | 
			
				 第七条(废除) 第八条(废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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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理商业目的的说明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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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废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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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加了重组前连续12个月内分步交易的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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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第三项 第十条  | 
			
				 第29条 
 第三十一条(废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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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总发【2015】48号  | 
			
				 税总发[2015]55号  | 
			
				 财税【2009】59号  | 
			
				 税总发【2010】4号  | 
			
				 财税【2014】10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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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重组:明确税务机关责任,应建立台账,加强企业申报与台账数据的对比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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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第一项 
 第七条第三项  | 
			
				 第三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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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确了重组各方的义务:1)准确记录并说明所得递延情况。2)转让或处置重组资产(股权)时提交专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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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第十一条  | 
			
				 第三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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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问题:
1. 关于企业重组特殊税务处理问题:以合并为例,如果被合并企业有多个股东是否符合要求?如:A企业吸收合并B企业,假设59号文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其他条件都满足,但B企业有(40%)和乙(60%)两个企业股东,这个是否还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2. 企业股权加债权部分转让,应如何确认企业所得税处理。某上市公司,将一子公司以股权加债权进行转让,股权原值1000万,增值2000万,债权原值6000万,两部分以9000万的价格出售,企业就确认收入3000万元,还是9000万元
3. 我公司是境外A公司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同时A公司被同一境外国B公司全资控股,B公司是一家家族控制的企业。A公司作为一家多元化的跨国公司,在世界各地拥有工厂。B公司为了整合旗下A公司的资产,决定将旗下A公司的各子公司按业务模块重新进行整合。所以B公司决定新设A1,A2,A3三家全资子公司,并将A公司旗下所有子公司按照业务性质分别转让给A1,A2,A3三家公司。我公司将被划归为A1公司。待全部拆分事项完毕后,A公司会注销。针对上述转让事项,B,A和A1均为同一境外国且都为该国的某家族所控制,A公司转让其对我公司的股权给A1公司是否涉及到征收所得税?如果征收其依据是什么?
4. A、B均为外商投资企业,3年前A与B合资设立一家注册资金为1000万的C公司。持股比例为A:19%,B:81%,C公司连续3年一直亏损,A计划将其持有的19%股权转让给B。请问A公司以平价、大于或小于成本价的价格转让股权,在税务和会计处理上有哪些需要注意的方面?
活动分享嘉宾
税务合伙人 德勤
她拥有超过十六年中国税务及商务咨询的工作经验。她致力于为跨国公司和中国境内企业提供税务及商务咨询,就公司设立、业务重组、税务架构筹划、对外付汇以及公司合规业务等方面提供服务。她熟谙相关法规以及实务操作,一向以企业业务需求为重,曾协助许多客户解决难题。她所服务的客户涉及制造、能源、科技、传媒、电信、风险投资等许多领域。
税务高级经理 德勤 
	活动流程
14:00-14:30 48号公告出台的背景
1)解读48号公告出台背景 
2)与48号公告相关联的其余企业重组政策(59号文,4号公告等)
14:30-15:00 解读《公告》基本框架及具体内容 
1)《公告》框架
- 对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的申报管理和后续管理事项进行了规范和修订,改变了管理方式 
- 重新设计了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报告表及附表,规范申报资料,优化征管流程,明确征管要求 
- 设计了专门统计表,帮助分析重组递延纳税效果的总量分析和结构分析。 
- 增加了若干条款,与4号公告有效条款结合,构成完整的企业重组所得税管理制度体系 
2)《公告》具体内容
- 明确了重组的当事各方类型,重组日 
- 重新定义完善了重组主导方及合理商业目的的说明
- 增加了重组前连续12个月内分步交易的管理要求。
- 废除了59号文申报备案及4号公告中税务机关确认的做法,改为年度汇算清缴时进行申报并提交相关资料
15:00-15:15 分析《公告》中提及的重组各方的义务以及税务机关的责任 
15:15-15:30 Q&A
	相关法规文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5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4)109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 国发(2014)14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 国发(2015)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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