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中国最大的创新领先的财税经理人专业实战经验分享会员机构
×

编辑会议备忘录

活动中将安排现场提问互动环节,如有任何内容希望与活动嘉宾交流,请将您的内容填写在以下方框中!
×

我预约的录音

×

邀请同事

单位名称:
邀请人数: 费用:¥0 /人
人员名单:
×

确定注册

备注(如有其他参会者,请务必填写参会姓名、电话和邮箱):
服务热线:400-820-2536
不限

常设机构的判定及税务考量

时间:2013-06-25  15:00-16:30 地点:不限 限定人数:150人

参与对象:中外资企业—财务/税务/审计部门—中层管理人员/基层执行人员(经理/主管/专员)

非会员:¥1,000
会员:联系CS@fcouncil.com或400 820 2536成为会员,享会员价


活动描述

常设机构的判定及税务考量
活动亮点
万中取一  选取75号文众多难点中热点问题,着重分析
结合时政  结合劳务派遣企业所得税新政,诠释实操影响
 
活动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议定书条文解释》的通知(国税发[2010]75号)中指出“75号文适用所有和中新税收协定内容相同的对外税收协定”是中国税收史上的一次重大突破。根据F-Council调研结果显示,企业财税经理人普遍反映面对长达数十页的协定解释感觉难以将其应用到解决日常工作问题。
 
其中对于“常设机构”判定一直是实务操作中的难题,对于劳务性常设机构的“6个月”和“183天”的认定又该如何解释?而近期出台的19号公告,又会带来哪些影响?本次活动,F-Council诚邀资深专家就75号文中有关“常设机构”的定义、判定方式及相关的税务考量,结合近期出台的19号公告相关要点进行全面讲解。
 
本次活动主要内容:
—   国税发[2010]75号文件简介
—   常设机构的四种类型、特点与构成
—   热点讨论:19号公告中的派遣人员 vs 劳务型常设机构
 
分享嘉宾
李文姜  高级经理  中国税收政策服务 北京普华永道
李女士拥有六年广东以及周边地区的中国商务、税务实务工作经验,曾被派往美国学习美国税务基础及国际税务咨询业务,并协助为在美投资的中国企业提供咨询服务。自2008年7月调至普华永道北京后,李女士一直着力于中国税务政策研究及分析方面的工作,与国家税务总局专家就最新企业税收立法有密切合作。
 
邱丽萍  经理  中国商务及税务咨询服务 北京普华永道
邱女士拥有超过10年的税务从业经验,她主要从公司税的角度为大量的外资企业、国有企业以及民营企业提供商务与税务咨询服务及税务合规性代理等服务。邱女士在中国所得税及流转税的税务筹划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同时她对税务合规性安排及税务实践有深入的理解。
 
流程安排
15:00 活动开始
15:05 主题分享
   —   国税发[2010]75号文件简介
   —   常设机构的四种类型、特点与构成
   —   热点讨论:19号公告中的派遣人员 vs 劳务型常设机构
16:15 互动问答
16:30 活动结束
 
相关法律法规:
 
以往相关活动回顾:

联系我们
客服专线:400 820 2536 咨询专线:400 820 2536
咨询邮箱: 解答邮箱:cs@fcouncil.com
备忘录
暂未登陆,无法操作
活动资料
暂未登陆,无法操作
付款方式

银行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桥支行
帐户:121908638710202

注意事项
1、如确认参加此活动,请尽快报名以便我们为您安排席位; 2、如您有相关问题希望与活动嘉宾互动,请尽快将您的问题提交给F-Council,我们将尽量为您安排; 3、活动确认函将于活动前1-3个工作日发送至参会代表邮箱,届时请注意查收,若未如期收到请及时致电咨询; 4、F-Council不排除活动嘉宾因临时时间变动无法如期出席的可能性,如发生类似情况,我们将第一时间通知参会代表; 5、F-Council对上述内容具有最终解释权。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