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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ouncil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9号系列活动之
资深专家明晰“19号公告”实操难点,官方解析新政操作疑虑(上海站)
活动亮点
追根溯源 聆听19号公告起源案例,理解新政出台起因经过
由浅及深 解读尚未明晰的重重难点,分析利弊寻找筹划契机
权威解答 官员与第三方共同坐镇答疑现场,全方位扫除实操困惑
活动简介
经历了4年的辗转蜕变,非居民劳务派遣企业所得税新政——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9号终于破茧而出。公告出台后,F-Council第一时间邀请税务专家、总局官员与第三方机构在公告实施前从不同角度诠释其相关细节,为财税经理人正确理解政策打下殷实的基础!
公告实施后,企业在实际操作上又会遇到哪些障碍?如何才能恰到好处地把握新政、高效处理税务问题?税收筹划中,是否能找到切实可行的空间?这些成为了财税经理人普遍关注的重点。
本次活动F-Council将邀请第三方资深人士为您讲述19号公告的起源案例,助您从根本了解新政的出台目的,同时从操作层面解析新政难点,通过实操案例分享道破19号公告所带来的税务筹划契机! 此外,F-Council将邀请税局官员一同坐镇答疑现场,给您权威及专业的全方位解答!
主要分享内容
1.发文背景
近年来,部分基层税务机关反映,非居民企业向境内企业,主要是其关联企业,派遣人员担任境内企业高管或其他技术职务,并由境内企业向该境外企业支付派遣人员的工资、薪金,以及管理费等费用,在此情形下,非居民企业是否构成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难以把握,由于此类外派模式较普遍存在于外国企业在中国投资的企业中,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文件对此仅有原则性的规定,基层税务机关、纳税人和税务代理机构普遍希望税务总局发文予以明确。
2.公告主要解决的问题
判定非居民企业派遣人员在境内提供劳务纳税义务的难点在于确定外派人员的工作性质,由于通常情况下,外派人员受非居民企业派遣,与非居民企业的雇佣关系并不解除,在派遣期间主要在境内企业从事管理、技术等方面的工作,因此,在派遣期间外派人员是作为非居民企业雇员为非居民企业提供劳务,还是属于境内企业雇员为境内企业提供劳务,税企双方存在较大争议,如果属于前者,则非居民企业构成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因此,确定外派人员是否属于非居民企业的雇员并为非居民企业服务的具体标准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为此,文件从对工作结果承担责任和风险、工作考核评估等方面规定了判定要素。
3.公告的主要内容
对于非居民企业派遣人员在境内提供劳务从两个角度明确了构成机构、场所的判定要素,一是根据被派遣企业人员的工作结果责任和风险由谁承担,来判定派遣人员所从事的工作性质与派遣企业还是与境内企业有实质联系;这是基本判定因素,与构成常设机构的判定具有原则和逻辑上的一致性,二是列举五个方因面的参考因素,主要从费用支付相关的情况,考察派遣企业是否通过收取费用取得来源于中国所得,以支持第一层次的判断。对于具有境内外兼职人员的特殊派遣安排,有哪些涉及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需要重新考虑。利用公告对“派遣安排”和“劳务服务”的区别判定,如何对有争议的派遣安排进行有效的税务方案策划。
4.相关的案例
分享嘉宾
主管官员 上海市税务局
朱虹 合伙人 税务及商务咨询部 上海普华永道
朱虹先生从事中国税务和商务咨询行业已有15年,他在为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服务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主要提供企业业务架构设计,税务筹划,税务合规性服务,税务审计支持,以及外汇付汇方面的各类服务。
陈岚 高级经理 税务及商务咨询部 上海普华永道
陈岚女士在个人税务、人力资源和国际人才调动等领域拥有超过十年的工作经验,曾为众多不同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大型国有企业提供个人税务和人力资源咨询服务,包括薪酬制度的设计、个人税务策划,、跨国人才调动、雇佣合同法及社会保险和工作签证等。
钱天 高级经理 税务及商务咨询部 上海普华永道
钱天先生为各类企业提供专业的税务服务,包括提供与企业架构、业务流程有关的税务咨询服务,设计跨境交易的税务流程, 提供利润汇回的咨询服务,开展税务尽职调查,提供税务合规性的审阅服务,以及其他与中国税务、外汇和商务法规有关的咨询服务。
活动流程
13:00 签到
13:30 活动开始,主持人致辞
13:35 发文背景
——税务及商务咨询部 上海普华永道
14:00 公告主要解决的问题
——税务及商务咨询部 上海普华永道
14:30 公告的主要内容
——税务及商务咨询部 上海普华永道
15:00 茶歇
15:15 案例分享
——税务及商务咨询部 上海普华永道
15:30 官员、中介现场共解19号公告企业实操问题
——主管官员 上海市税务局
——税务及商务咨询部 上海普华永道
16:30 活动结束
系列活动预告
2013年6月20日 政、企、中介三方对话:资深专家明晰“19号公告”实操难点,官方解析新政操作疑虑(北京线下)
2013年6月26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9号”实践问题会发布(电话会议)
相关文件连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派遣人员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9号)
《境外企业派遣人员为中国境内企业提供劳务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公告》(征求意见稿).zip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议定书条文解释》的通知 (国税发〔2010〕75号)
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10]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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