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解读出口货物劳务新政——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
活动亮点
权威解读:总局政策制定官员为您深度解析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梳理新政!
事不宜迟:重大政策横空出世,F-Council快速反应,为您揭示出口退税新政的重要调整内容!
活动简介
近日,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的出台细化和完善了《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旨在确保与规范出口货物劳务税收政策的执行。该公告不但废止了《管理办法》及有关申报表中外汇核销单的内容,修改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和手册核销的相关规定,还进一步明确了出口退(免)税资格的认定与申报流程,适用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申报注意事项等内容。
除已明确执行时间的具体规定外,《公告》于2013年4月1日起正式执行。因此,在短短的时间内快速理解该公告的核心内容成为近期财税同行们的重要工作之一。
同行困惑举例:
根据该公告,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应早于申报退税匹配的进货凭证上所列货物的发货时间。然而,规定中的进货凭证应如何理解?若外贸企业取得的增值税发票的开票时间晚于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是否存在相关风险?
本次会议重点内容:
—《公告》制定的背景
—《公告》修改完善《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及申报流程
—适用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申报注意事项
—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免税业务的管理规定
(申报的规范性要求,出口报关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匹配规定,免税品经营企业的备案要求等)
—防范骗取出口退(免)税的有关管理规定详解
(15种不予退(免)税情形,暂不办理退税的3种出口业务情形和1种出口企业情形等)
活动特邀分享嘉宾
流程安排
16:00 出口货物劳务新政
—《公告》制定的背景
—《公告》修改完善《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及申报流程
—适用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申报注意事项
—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免税业务的管理规定
—防范骗取出口退(免)税的有关管理规定详解
17:00 Q&A
17:15 活动结束
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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