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400-820-2536
登录
|
会员注册
首页
会员服务
交流活动
专家答疑
专业报告
法律法规
定制内训
业务介绍
服务流程
会员中心
增值服务
专家团队
热点问题
财税咨询
咨询登记
合作伙伴
会员企业
御财府
市场合作
战略伙伴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公司历程
公司动态
客户评价
人才招聘
联系我们
增值服务
专家团队
热点问题
财税咨询
咨询登记
我要财税咨询
热点问题
残疾人保障金
******
假设总公司在江苏的一家外资公司,在上海有一个不独立核算的二级分支机构,这个二级分支机构不满30人,请问二级分支机构的人数需要缴纳残疾人保险金吗?若需要缴纳,计税依据怎么算?
1个月前提出
Judy老师
根据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 二、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因此,上海分公司如果人数不满30人,原则上还在免征期间
1个月前回复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6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