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
我们和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实验委托合同,对方委托我们做实验。我们实验完成并开票后,对方一直不付款。后来我司起诉了,我司也胜诉了。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我们合同对应款项,同时按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计算了违约金(按照延期的天数和人民银行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我想咨询下针对这部分违约金,我司需要开具发票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