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udy老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因此,如果客户无法退回发票并没有抵扣进项的话也需要对方填写《信息表》才能开具红字发票,如果对方无法配合那么贵司提交信息那么贵司开始无法开具红字发票
16天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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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税控盘都已注销,是在电子税务局里申请红字。未抵扣的专票,购买方在电子税务局里申请不了红字确认信息单。
15天前追问

Judy老师
从实务来说,如果电子税务局流程中销售方可以直接申请红字发票开具,那么确保购买方未抵扣的前提下,可以直接申请
15天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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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是纸质专票,购买方未退回发票原件且未抵扣,销售方也可以直接在电子税务局申请红字发票吗?需要什么证明文件吗?会不会有风险?
15天前追问

Judy老师
关键是购买方未退回发票原件且未抵扣你如何证明对方没有抵扣?这个是有税收风险的,我前述所说的前提是对方的确没有抵扣;同时就算是销售方提出红字申请购买方也需要确认,到时候还是需要通过购买方的,在购买方确认环节依然要证明没有抵扣进项的问题,所以针对这个情况需要判断的实务层面目前电子税务局是否有这个纸质发票之前的电子数据以及流程是否可行(在确保的确没有抵扣进项且对方配合的前提下可以先启动流程,如果流程无法走通就是无法开具红字,如果可以走通那就可以)
15天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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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抵扣的纸质专票,电子税务局里发起红字申请后,无需购买方确认就可以开出红字发票;客户已抵扣的,红字申请时会提示需要购买方确认。在提交红字申请界面,可以看到发票状态是否抵扣或者入账。
15天前追问

Judy老师
那就直接申请开具红字发票就可以,但是开具红字发票的原因需要属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
12天前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