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
我们卖给境外客户整机设备,其中的零件坏了,我们委托境外的关联方提供了换新件的维修服务。替换下来的零件,所有权属于我们。假如我们把这个坏件暂时放在境外关联方公司,等后续我司品保评估是否有必要修理,再决定后续对旧件的处理。两个问题:
1.我公司付给境外关联方的维修费,里面如果包含了新零件货物的价值,走的非贸付汇,有风险吗?
2.旧的坏件暂存在境外关联方期间如果时间很长,会不会触发PE的问题?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