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描述:我司在2025年11月收到一张发票,开票日期为2024年3月21日的数电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另我司为一般纳税人。
问题1:如果这张发票为采购的生产设备,该设备在202511月转固;
问题2:如果这张发票为采购的费用类发票,服务合同约定时间为2024.1.1-2025.12.31期间的,但是发票在202511收到2024-2025年2年的金额,会计上凭这张发票在202511一并入帐。
以上2个问题,在会计上和税法上我们应该如何处理?涉及的相关文件号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