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
根据工信厅联财函〔2025〕217号,进入2025年度名单的企业,应在2025年内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研发支出、研发人员、高新技术产品占比符合国科发火〔2016〕32号文件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条件,企业从事制造业业务相应发生的销售额合计占全部销售额比重50%(不含)以上,全部销售额及制造业产品销售额均不含增值税。
如果我司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在2025年度内有效,且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研发支出、研发人员、高新技术产品占比符合国科发火〔2016〕32号文件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但是预计23-25年累计三年的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占比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即2026年证书到期后可能申请不了高新技术企业了,那我们2025年当年还能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这个税收优惠政策?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