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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是否应该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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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企业向境外银行贷款,其中利息所得产生的代扣代缴增值税和所得税由居民企业承担。因为境内剧名企业提前还款,产生的相关违约金或者提前清偿而衍生的相关费用,是否应该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相关法律法规或者政策和文件号是什么?
2个月前提出
Judy老师
根据财税[2016]36号 第三十七条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目: (一)代为收取并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因此,境外银行向境内企业收取的违约金或者提前清偿而衍生的相关费用属于价外费用,涉及代扣代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2个月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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