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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制造业,但是成立至今一直无销售收入,对外出口一批原材料,税法上应该如何处理,是否可以享受出口免抵退?
16天前提出
Judy老师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附件4规定 “一、持续经营以来从未发生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行为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生产企业出口的外购货物,可视同自产货物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九)生产自产货物的外购设备和原材料(农产品除外)。 因此,贵司截止目前无收入表示无自产产品,因此原材料不符合视同自产的要求,需要按照免税或者视同内销处理
16天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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