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
我公司是一家中国境内的外资制造业企业(2024年仍处于弥补亏损阶段),2024年度为境外(马来西亚)关联方提供劳务取得收入,由于按照马来西亚税法规定我公司已在马来西亚形成常设机构,故马来西亚关联公司在支付我公司劳务费之前,替我司代扣代缴了企业所得税。请问上述在马来西亚扣缴的企业所得税能否在我司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抵免,需要哪些资料,应该怎么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