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
我司由于业务变更,想对原先的固定资产进行加速折旧,是否可以?哪一条文件可以对此做出解释?
例如我司购买的固定资产,原先的会计折旧年限是5年,残值10%, 但由于各种原因,从2025年开始,我司不再使用此设备,即从我司的角度看,此设备的使用寿命是截止到2024.12.31.
因此我司要对此批设备做加速折旧,有以下几种情况,
1. 已经全部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值10万,累计折旧9万,残值1万, 2024.12.31 调增折旧1万 (残值的金额);
2. 未全部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值20万,预计残值10% 为2万,已计提折旧2年,累计折旧7.2万【(20-2)/年*2年】,净值12.8万; 2024.12.31调增折旧 12.8万【20-7.2】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