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400-820-2536
登录
|
会员注册
首页
会员服务
交流活动
专家答疑
专业报告
法律法规
定制内训
业务介绍
服务流程
会员中心
增值服务
专家团队
热点问题
财税咨询
咨询登记
合作伙伴
会员企业
御财府
市场合作
战略伙伴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公司历程
公司动态
客户评价
人才招聘
联系我们
增值服务
专家团队
热点问题
财税咨询
咨询登记
我要财税咨询
热点问题
对已支付WHT 更改申请退税
******
请问老师, 本公司支付给国外关联公司特许权使用费现在由于合同变更后无需支付,国外关联公司也将credit not 退回本公司上半年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对于支付时已扣缴的WHT 是否可以向税局申请退回?如何申请?如果不能申请退回,那么是否有明确的政策法规?谢谢
4个月前提出
Judy老师
税收原理来说如果因为业务变更导致不需要扣缴的税费是可以退税的,但是由于非贸付汇一般是支付时点才会做备案和代扣代缴税费的,贵司需要解释为什么之前要支付但是最终不支付;同时实务中目前没有见过非贸付汇备案代扣代缴税费后税费退税的案例,也没有常规这样处理业务的流程,建议咨询主管税务机关如何取消之前的支付备案。
4个月前回复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