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第9号公告,生产企业申请出口免抵退的备案单证资料做了更新,其中新增了出口企业委托其他单位报关的单据,包括委托报关协议和受托报关单位为其开具的代理报关服务费发票。
我司很多出口业务使用的Incoterms 是FCA+工厂地点,税务局指出,FCA的条款下应由卖方支付代理报关服务费,但实际业务过程中,客户会来工厂提货,从工厂到中国离岸港口的运费以及在海关代理报关出口的服务费均由客户直接承担,所以我司在申报出口免抵退的时候无法提供代理报关服务费发票。
根据我司关务同事的信息,此类操作在实操过程中非常常见,那么企业后续申报出口免抵退的时候应该如何提供“代理报关服务费发票”这项资料呢?是否有替代资料?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