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
我司前段时间采购进一批胶水,由于质保期比较短,并且根据我司目前的生产安排,后期使用量也比较少。
现跟供应商沟通,供应商同意我司以低价退还。
例如原先采购100桶,每桶4500元,发票金额是100*450=45,000.00
现在供应商以每桶4000元的价格回收60桶。
请问这种情况我们可以将这60桶以销售订单的形式卖给供应商吗?会不会在财政、税务上面有什么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