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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之间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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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
咨询下,增值税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之间销售产品是否一定需要成本加成销售,不能以成本价销售吧?谢谢
5个月前提出
Judy老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因此,如果是跨县(市)的分支机构,那么增值税上需要按照视同销售处理,因此不能按照成本处理
5个月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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