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13号中提到,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同时提到本通知所称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和从业人员指标均以贷款发放时的实际状态确定;营业收入指标以贷款发放前12个自然月的累计数确定。
请问,
1)金融机构应该收集哪些资料去证明“贷款发放时”的资产总额、从业人员和营业收入符合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准?
2)如何确保客户提供的上述信息没有问题?
3)在无法核对客户上述信息情况下,金融机构完全依赖客户提供的信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实际税务风险有多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