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自有车辆提供给员工使用,用于生产经营目的(非福利)。员工可以每月缴纳一部分费用,申请升级更高级别的车辆。该车辆升级费用采取每月从员工工资扣除的方式收取。
请问从增值税角度如何处理。1)公司采购自有车辆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全额抵扣。2)公司从员工收取的升级费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