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
对于财税2023年43号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 (chinatax.gov.cn)我有两个问题:
1. 文中提到”先进制造业企业具体名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同级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确定。“,
请问我们作为一家高新制造企业,如何查询自己是否在名单上?工信部门的名单会公开给纳税人吗?
2. 对于企业同时存在出口货物的,不得进行加计抵减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劳务和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请问公式中”当期全部销售额“是否等于当期增值税申报表主表第1栏+第5栏+第7栏+第8栏之合计?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