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想咨询一个台湾税代扣代缴问题。
如台湾公司向香港公司支付特许权使用费100元,以下代扣税金是否正确?多谢老师
代扣代缴所得税为:100*20%=20元;有代扣代缴凭证。
代扣代缴营业税为:100*5%=5元。无凭证,由台湾公司缴纳。
支付给香港公司的价款为:100-20-5=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