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400-820-2536
登录
|
会员注册
首页
会员服务
交流活动
专家答疑
专业报告
法律法规
定制内训
业务介绍
服务流程
会员中心
增值服务
专家团队
热点问题
财税咨询
咨询登记
合作伙伴
会员企业
御财府
市场合作
战略伙伴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公司历程
公司动态
客户评价
人才招聘
联系我们
增值服务
专家团队
热点问题
财税咨询
咨询登记
我要财税咨询
热点问题
香港公司分包合同
******
老师您好,麻烦请教一下,香港母公司(A)与香港最终客户(B)签署增值电信服务合同,把其中的大陆点(有可能是客户在大陆的子公司、分公司或代表处)网络服务分包给其境内的子公司(C)完成,C从A处收取款项并缴纳了增值税。请问这种业务模式下,A公司会有什么税务风险吗?谢谢!
1年前提出
Judy老师
如果A政策申报缴纳了增值税,则没有风险,该业务不能享受跨境服务免税。
1年前回复
******
老师,A公司是香港公司,付款给大陆的C公司,A按公司如何缴纳增值税呢?
1年前追问
******
另外,请问税局有权利要求客户的大陆点代扣代缴增值税吗?
1年前追问
Judy老师
香港A公司对于大陆C公司而言是供应商不是客户,所以不存在代扣代缴的问题,大陆C在符合增值税纳税义务时点后再申报表6%税率一栏申报该项收入即可
1年前回复
******
不好意思再解释一下,客户的大陆点指的是香港最终客户(B)在大陆的子公司、分公司或代表处(简称“D”),请问税局有权利通过A在大陆的子公司(C)追查D,要求D代扣代缴增值税吗?
1年前追问
Judy老师
这个属于境内向境外提供服务,不是境外向境内提供服务,不涉及代扣代缴问题,C正常申报相关税收即可
1年前回复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