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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票、飞机票原始票据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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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
如果员工的火车票、飞机票等原始票据丢失,在提交经管理层审批签字同意的原始票据丢失说明后公司给与员工报销的话,这部分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进行税前抵扣吗?谢谢!
1年前提出
Judy老师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9 号)第五十五条规定,(五)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因此,如果贵司确实无法从火车站取得补办票据,是无法凭购票截图、情况说明等作为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计算依据,但是,可凭购票截图、情况说明等代作原始凭证,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1年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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