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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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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进口了一台设备,境外供应商来华进行安装服务。目前设备已验收,但实际验收过程中存在遗留问题。设备有两年的质保期,供应商接下来派遣国内的一个团队来进行后续服务,解决之前遗留的问题。目前境内的安装服务费尚未支付。请问,维保期内的境内服务是否会被视为关联服务,与之前的安装服务时间一同计算常设机构的天数?是否由相关条文或者之前的判例?
3年前提出
Judy老师
企业采购合同中设备价款和安装服务是否单独区分?企业进口设备支付的价款是否包含了安装服务?还是安装服务单独支付?无论如果是单独支付的,那么均是支付给境外的供应商还是谁派人来修理支付给谁?
3年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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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服务单独区分单独支付的,均支付给境外的供应商
3年前追问
Judy老师
根据中新税收条款对于常设机构规定如下:(二)企业通过雇员或雇佣的其他人员在缔约国一方提供的劳务活动,包括咨询劳务活动,但仅以该性质的活动(为同一项目或相关联的项目)在任何十二个月中连续或累计超过六个月以上为限。因此,该项中雇员或者其他人员并不区分境内境外,因此,无论是境外供应商来华进行安装服务还是派遣国内的一个团队来进行后续服务,因为都是一个服务项目,均属于常设机构计算天数。
3年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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