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
您好!
请教个问题:
A公司主业:离岸服务外包;已经向税务局申请到离岸服务服务外包增值税免税。
事项:现购进一批交际礼品,用途是用于主业(免税)的交际应酬,
按要求在礼品对外赠送后,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销项税。
问题:A公司主业是免税业务,在购进交际礼品也是用于主业的交际应酬。
在购进时,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个专票上的进项也可以抵扣吧?即使用途是用于免税主业的交际应酬。
如果可以,那么有进项,有有销项,一进一出,整个链条是完整的。
如果不可以,您建议怎么操作比较合理。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