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
请教个问题,对于生产新产品涉及的模具开票纳税问题:
1.如果模具外部采购,同时模具费向客户收取的,如供应商开具增值税发票,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然而我们向客户收取模具费,是否也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并且开具发票时间点是什么时候?
2.如果模具是公司自行开发的,对于涉及模具开发的相关成本向客户收取,自行开发的模具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并且开具发票时间点是什么时候。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