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老师,
请问付给境外关联公司的和产品设计有关的技术服务费,可以归集为“设计实验等费用”而享受加计扣除吗?
还是必须要作为委托境外研发的形式,即境内公司必须拥有和此服务相关的IP,才可以加计扣除呢?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