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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索赔协议的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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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供应商以及我公司有一个三方的质量索赔协议,其中我公司是没有相关责任,属于代收代付,协议中也有注明该信息。支付流程是供应商支付给我们索赔款,我们再支付给客户,现在供应商要求我们先提供收据,他们再支付索赔款,在没有收到款项的前提下我公司开具收据会有什么风险?另外,我们该如果规避这类风险?谢谢!
4年前提出
Judy老师
如果贵司只是代收代付,那么在收到供应商支付款项的时候才能开具收据给供应商证明贵司收到该笔款项,收据的作用就是证明你们已经实际收到该笔款项(区别于发票),因此不建议没有收到款项的情况开具收据
4年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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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收据能否只是作为供应商支付凭证,不作为我司收到款项的证明?
4年前追问
Judy老师
一般只有在贵司收到供应商的款项的时候才开具收据证明你们收到了该笔款项,供应商支付凭证以他们银行的付款流水单为依据
4年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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