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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金废弃物相关涉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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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我司有一部分含金废弃物,现有供应商提供加工服务,为我司从该废弃物中提纯出黄金,然后另一家供应商又将该黄金加工成我司生产所需的金盐,按照加工劳务的方式将加工好了金盐返还我司。这种情况,是否涉及到关于黄金销售与买卖的相关资质问题呢?
4年前提出
Judy老师
根据上述业务模式,实质上为委托加工业务,贵司提供加工原料(含金废弃物),两家供应商提供加工劳务和辅料,加工成金盐后由贵司收回使用,如果两家供应商按照加工费给贵司开具发票结算,合同条款内容也是加工劳务内容,那么不涉及黄金的销售买卖问题。
4年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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