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
我公司A100%控股的B公司已经长期亏损,资不抵债。(当时的投资成本1.68亿元)。(资产6000万,负债1.4亿)
2019年,我们集团通过内部的重组,B公司被C公司(也是A100%控股的)合并。当时委托普华永道进行了资产评估,按照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适用一般性重组,会计上按照账面价值合并报表,税务上按照公允价值。
该合并,造成我公司A投资损失1.68亿元,2019年入账。那么
1:这个损失能否在A公司所得税税前扣除?金额
2:由于B公司目前还处于税务清算过程中,未完成税务注销。2019年是不是不能税前扣除,要在完成清算才能扣除?
谢谢,如需其他资料请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