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
想请问一下,为什么免抵税额要作为附加税的税基计征附加税?
网上的解释:
***免抵税额是出口退税部分抵了内销部分的增值税,是用应退抵掉了应交,但内销部分的增值税应交的城建税就无法抵掉了,所以免抵部分税额需要缴纳城建税。***
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应退税额简化来说=销项-进项 的绝对值,那么上述说法中,应交也应该只是销项税,销项税交附加税我能理解 ,但有免抵税额的情况下,销项税会小于免抵税额,多出来的部分为什么也要计征附加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