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公司依据《中华人名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根据董事会决议每年提取一定数额的法定公积金。
自2020年1月1日起,随着《外商投资法》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废止。以后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所以,2020年以后我公司必须提取利润的10%作为法定公积金?这个理解对吗?
谢谢!
Regards,
Li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