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公司关联公司在国内某项目中标,关联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关联公司提供核心设备给客户。我公司完成了招投标阶段的支持工作,并配合国外关联公司完成其在中国境内项目实施(包括现场项目执行,沟通协调,部分货物供应,但我公司供货部分占我公司成本主要部分)。
由于外汇管制,我公司无法就国内供货通过货物贸易的形式向国外关联公司收取,现在我公司拟向国外关联公司收取中国境内项目管理费,以弥补我公司国内供货成本、人工成本、差旅费用等。
请问这样操作有无税务、外汇风险。
另外,关于收入记账,我公司凭开具的管理费做收入账,成本能否以货物成本(约占90%)及人工等其他费用做为相应的项目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