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对于公司与高校或其他企业进行的技术合作开发、研发合作开发,双方约定专利等技术成果共享,所付给对方的研发经费应如何归集研发费?应归入哪种费用,如直接投入或其它?加计扣除时是否需要按80%计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