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400-820-2536
登录
|
会员注册
首页
会员服务
交流活动
专家答疑
专业报告
法律法规
定制内训
业务介绍
服务流程
会员中心
增值服务
专家团队
热点问题
财税咨询
咨询登记
合作伙伴
会员企业
御财府
市场合作
战略伙伴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公司历程
公司动态
客户评价
人才招聘
联系我们
增值服务
专家团队
热点问题
财税咨询
咨询登记
我要财税咨询
热点问题
商业用地及住宅用地摊销
******
老师您好:我司近期内刚付清一块商住用地,合同载明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想请问老师,我们应该依据那个时间段,开始摊销土地成本。再来未来商业房跟住宅房都建好后,怎样摊销房屋折旧。
我们第一次遇到这类商住用地混合,还请老师赐教。
5年前提出
Judy老师
如果是购入土地后自己建造房屋自己使用,那么土地使用权的摊销和房屋的折旧是分开处理的,土地以取得的时点开始摊销,房屋以建成转固的时点开始折旧,土地根据商用面积和住宅面积比率区分价值后按照40年和70年进行摊销,房屋按照房屋的使用年限计提折旧(如果是房产公司购入土地不需要摊销,直接计入开发成本)
5年前回复
******
老师您好,问题1.该土地无法在取得当下知道商用跟住宅使用面积。目前还没有想好如何规划只是先把地块拿下问题。有什么好的建议确认摊销方法2.该公司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经营项目有建筑材料、家具、装饰材料销售、餐饮管理及餐饮服务 可以适用为房地产公司不摊销土地?
5年前追问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