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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小型微利企业增值税、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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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标准
增值税、所得税优惠上有何不同
6年前提出
admin
一、小微企业,参考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个行业有自己的判别标准,“小微企业”享受增值税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规定免征增值税。所得税方面没有优惠。 二、小型微利企业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中的一个概念,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满足条件都能享受。财税「2017」43号文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6年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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