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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扣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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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2018财税54号文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请问这里仅指的是购买设备器具发票上的价值吗?如果不是,那么购进的需要安装设备,安装调试费用是否也可以享受这项政策?谢谢!
6年前提出
Judy老师
个人认为单位价值是指固定资产的原始入账价值,口径应该按照会计口径,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是不含增值税的发票金额,为此如果安装调试费取得相关发票,同时又是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必不可少的环节,那么也属于设备价值。
6年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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