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
对于总分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分配比例,如果某季度的分配比例有问题,导致该季度分支机构多缴纳了一些税款,总机构少缴纳了一些税款,但是缴纳的合计税金是正确的。对于分支机构多交的部分,后续分支机构税务局办理了退税或将来进行抵税流程,但是对于总机构少交的部分,我们如何才能把这笔税款交到总机构呢?因为如果增加这部分应交税金在申报表内,这部分又会重新参与总分机构的所得税分配,但其实我们这部分是要全额交给总机构所在的税务局的。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