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
公司与境外关联公司之间有员工工资的代垫费用,此员工是属于因我司要求,派遣到我司,专门处理我司的业务,同时他也是向我司最高领导层汇报的。由于社保和支付币种的要求,双方同意先有境外公司支付到外籍员工的个人账户,然后再无mark-up ,纯成本的基础上开发票给我们,我们根据金额支付IIT,再支付此笔代垫款给到境外关联方, 请问在没有代垫协议的背景下,公司会面临什么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