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400-820-2536
登录
|
会员注册
首页
会员服务
交流活动
专家答疑
专业报告
法律法规
定制内训
业务介绍
服务流程
会员中心
增值服务
专家团队
热点问题
财税咨询
咨询登记
合作伙伴
会员企业
御财府
市场合作
战略伙伴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公司历程
公司动态
客户评价
人才招聘
联系我们
增值服务
专家团队
热点问题
财税咨询
咨询登记
我要财税咨询
热点问题
折价销售二手车形成的资产损失税前扣除
******
老师你好,请问公司提供给高管使用过的自有车辆,通过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拍卖,对原值来讲,是一个折价销售,形成的资产损失,在所得税税前扣除,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备查呢?是否需要准备第三方鉴证报告呢?
谢谢!
6年前提出
Judy老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25号第九条 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一)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五)…第八条…属于清单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可按会计核算科目进行归类、汇总,然后再将汇总清单报送税务机关,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纳税资料留存备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企业第一条 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因此只要企业按照公允价值销售那么只需要按照清单申报的要求准备会计原始凭证和纳税资料备查就可以了,不需要第三方鉴证报告。
6年前回复
******
谢谢老师。如何把握按照公允价值销售呢?比如车辆一年后销售,折价50%,但又的确是在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拍卖的。
6年前追问
Judy老师
二手车市场对于同类车也是按照这个价格成交的,说通俗一点就是市场价格
6年前回复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