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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责任险与产品责任险是否可以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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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司目前在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调整工作,对于雇主责任险与产品责任险,请问是否属于财产险,可以所得税前扣除?谢谢!
6年前提出
Judy老师
根据《保险法》第九十五条规定,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因此雇主责任险和产品责任险属于财产保险;同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因此,可以按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6年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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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查了下,雇主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所雇佣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保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业务有关的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应承担的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由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这种也可以归类到财产险么?
6年前追问
Judy老师
雇主责任险本身并不是基于以人身为保险标的和支付标的于一体的商业保险,而是基于雇主赔偿发生的支出为保险,人只是雇主责任险当中的一个发生的因素,而不是一个被保险的对象;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目前总局没有明确能否在税前扣除,按照保险性质应暂允许在税前扣除。
6年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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